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新版)发布时间:2023-10-20作者: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各有关学院: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科研人员开展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工作

 1.学院公函(盖章纸质版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项目推荐数量、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2.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1份),请各学院按评审结果排序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3)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本批次为限项申报学校一般项目推荐指标8项,重点项目推荐指标6项,信息化专项推荐指标1项

二、结题工作

1.学院公函盖章纸质版),内容应包括项目结题情况、结题审核意见等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1份),本次应结题清单见结题工作附件3,其中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若无法结题,请提交项目终止报告。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每个项目1份;

4.佐证材料PDF扫描,每个项目1份。

5.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kyc313@126.com;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605,校章由科技处审核后统一申请。校内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联系人:秦老师 83789729;胡老师 86396059。

申报工作:

闽教科〔2023〕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

结题工作:

闽教科〔2023〕2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 2023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应结题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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