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新版)发布时间:2023-10-24作者:创建部门:旗山校区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实行申报平台于11月5日至11月20日开放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申请人于11月14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4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3)一式1份。

(二)《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二、电子材料

    (一)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项目投标书》。

    (二)“XX学院-国社科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申报汇总表》,为excel格式。

    (三)电子材料要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kxc@faf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XX学院2023国社科重大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期(11月20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社科联审核通过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等类别项目以省社科联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为准)。

(二)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三)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四)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五)投标书上子课题负责人必须签字,责任单位可不盖章,平台审核通过视同同意申报。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2.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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