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新版)发布时间:2023-11-08作者:创建部门:旗山校区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项目管理,现开展2023年度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结题及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题

2019以后立项的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达到结题条件的。

(二)项目清理

对于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执行年限超过4年的,若此次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结题材料报送

(一)结题材料要求

1.二级单位报送《校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需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提交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3.财务决算报告(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系统自行打印经财务处盖公章)。

4.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其中预期成果形式是专著或论文,所出版专著或发表论文应与项目研究任务相关并按要求标注项目资助;预期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另需附上《结题鉴定表》(见附件3),由两名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专家鉴定,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每项项目纸质版结题材料除《结题报告书》单独装订,其它材料装订成册,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于20241月9日前一式一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明德楼713)

每项项目电子版结题材料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容包含:《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邮箱:shkxc@fafu.edu.cn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结题工作。到期项目原则上可申请延期一年,已申请过或者研究期限已超出4年的项目,不可再进行申请。

联系人:甘右眉,联系电话:0591-83789311。

  

附件:1.校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结题汇总表.xls

      2.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结题报告书.doc

      3.结题鉴定表(成果形式含研究报告需附此表).docx

      4.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福建农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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